记者从呼伦贝尔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呼伦贝尔市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命名。
发布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智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呼伦贝尔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的决定,呼伦贝尔市于2018年12月29日被正式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
市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呼伦贝尔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相关背景、创建工作基本历程、创建工作主要特点等有关情况,并就呼伦贝尔市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在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体会以及下一步呼伦贝尔市在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面的打算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今后,呼伦贝尔市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把创建成果转化为激励、责任和动力,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以责任担当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等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呼伦贝尔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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