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认定命名工作的通知》(内文明办发电〔2024〕2号)要求,对照《全国文明村镇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全国文明单位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2023年版)》以及《全国文明校园管理办法》,市文明办参照日常创建工作情况,遵循自愿申报、实地督导、评审审核、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执行申报(复查)程序并开展负面清单核查。现将拟推荐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村、文明单位以及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名单与往届复查确认名单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12月8日
监督电话:0470-8216639
邮箱:mxdxcb@163.com
呼伦贝尔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拟推荐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村、文明单位和第三届
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往届复查确认名单
一、推荐认定命名对象名单
(一)全国文明村(5个)
1.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哈克镇哈克村
2.牙克石市博克图镇沟口村
3.扎兰屯市蘑菇气镇野马河村
4.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多布库尔猎民村
5.新巴尔虎右旗克尔伦苏木芒来嘎查
(二)全国文明单位(8个)
1.阿荣旗检察院
2.鄂温克族自治旗气象局
3.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税务局4.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
5.国网根河市供电公司
6.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
7.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街道办事处(街道)
8.呼伦贝尔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协会(两新组织)
(三)全国文明校园(3个)
1.鄂伦春自治旗实验小学
2.阿荣旗第一中学
3.莫旗尼尔基第一中学
(四)全国文明家庭名单(1个)
费大勇、王罡家庭
二、推荐复查确认对象名单
(一)建议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14个)
1.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奋斗镇友联村
2.牙克石市乌尔其汉镇
3.扎兰屯市蘑菇气镇
4.扎兰屯市达斡尔民族乡满都村
5.额尔古纳市上库力街道前进村
6.阿荣旗那吉镇
7.阿荣旗新发朝鲜族乡东光村
8.阿荣旗音河达斡尔鄂温克族乡富吉民族村
9.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腾克镇
10.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宝山镇西宝山村
11.鄂伦春自治旗克一河镇
12.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
13.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14.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
(二)建议取消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1个)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三)递补全国文明村镇(1个)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灵泉镇
(四)建议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16个)
1.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拉尔热电厂
2.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扎兰屯市供电分公司
3.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4.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
5.国家税务总局额尔古纳市税务局
6.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7.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8.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供电分公司
9.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0.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
11.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供电分公司
12.国家税务总局陈巴尔虎旗税务局
13.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
14.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新巴尔虎右旗供电分公司
15.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6.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五)建议保留全国文明校园(1个)
根河市第一中学
(六)建议保留全国文明家庭(2个)
1.李建秋、陈兰众家庭
2.郭良玉、李凤珍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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